(1)整组电池投运前闲置时间过长(超过半年或更长),闲置期间没有按规定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电,会致使电池先天有缺陷,性能下降。
(2)投运前如果不进行容量试验,直接接入系统运行,电池可能长期处于容量不足的运行状态,造成电池内部硫化严重、内阻增大。
(3)蓄电池巡检装置功能缺乏,不具备蓄电池性能分析功能,蓄电池巡检装置只具备简单的蓄电池电压、电流检测功能,蓄电池组长期处于浮充状态,浮充状态下的蓄电池电压不能反映出蓄电池组的实际性能状态;当蓄电池电压一致性超标时巡检装置不能及时报警。
(4)蓄电池日常维护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落后电池。蓄电池组投运多年后未按规定进行容量测试。在直流屏充电装置故障情况下,蓄电池容量不足或亏电状态长期浮充运行是造成电池损坏的一大原因。未能按规定检测蓄电池内阻,导致不能及时了解蓄电池组的内阻及变化优势。充电装置的故障如未及时发现,充电装置不能自动进行均浮充转换导致也会放电后的蓄电池组长期处于欠充状态,蓄电池负极板会出现硫酸盐化,容量进一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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